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晋城市金玉棚工贸有限公司被罚款2万元

时间:2023-11-26 来源:原创/投稿/转载作者:管理员点击:

  金融界2023年11月22日消息,晋城市金玉棚工贸有限公司因未开启雾炮造成扬尘污染,被晋城市城市管理局处以2万元罚款。

  根据公告内容,在2023年10月8日金石路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四期A区项目桩基桩头破除过程中,晋城市金玉棚工贸有限公司未开启雾炮,造成了一定的扬尘污染。虽然违法行为已经整改,但是由于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第六十九条的规定。

  晋城市金玉棚工贸有限公司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第六十九条,构成了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违规行为。晋城市城市管理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,决定对晋城市金玉棚工贸有限公司处2万元的罚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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