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2025-03-17 来源:原创/投稿/转载作者:管理员点击:
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,是我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资源,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,防止耕地“非农化”、“非粮化”,守牢耕地保护红线,扛起国家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。根据《华人 民共 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《中 华人民共 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《中 华人 民共 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》和《山西省实施中 华人 民 共 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结合大同市实际,现将耕地用途管制有关事项告知如下:
严格落实国家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要求,耕地首先保证用于农业生产,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、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。
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、油、糖、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;永久基本农田是依法划定的优质耕地,重点用于粮食生产,特别是保障稻谷、小麦、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;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。
(一)禁止占用耕地违法建窑、建坟、建房,以及擅自在耕地上挖砂、采石、采矿、取土等其他违法行为;
(二)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、水产养殖设施,如挖塘养鱼、建养殖大棚等(在基本农田以外的土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、水产养殖设施等需要办理相应的手续);
(三)禁止未批先建,凡占用土地进行建设,即便是建设用地也必须先办理用地手续,严禁违规建设“大棚房”;
(五)禁止占用耕地发展林果业,即不得在耕地种植绿化苗木、经济树木等各类树种,如:果树、育苗、草皮等;
(六)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、强占多占耕地、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、不准违反“一户一宅”规定及非法出售、审批占用耕地建房。
1.违法占地的处罚。根据《中 华人 民共 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第五十七条规定:依照《山西省实施中 华人 民共 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》第四十五条规定,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,处以每平方米6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;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的,处以每平方米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罚款。
2.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的处罚。根据《中 华人 民共 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第五十一条规定:违反《土地管理法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,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者挖塘养鱼的,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不改正的,按占用面积处耕地开垦费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;破坏种植条件的,依照《土地管理法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处罚。
根据《中 华人 民共 和国刑 法》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:违反土地管理法规、非法占用耕地、林地等农用地、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,数量较大,造成耕地、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,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根据《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(一)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:“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。”属于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情形。
保护耕地人人有责,耕地保护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、配合和监督,让我们共同努力携手守护好粮食安全生命线。请广大农民朋友积极响应国家政策,严格耕地种植用途管控,禁止违规占用耕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