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2024-02-07 来源:原创/投稿/转载作者:管理员点击:
原不动产权利人王水平坐落于福清市龙山街道倪埔村1段49地号整座的不动产,现根据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转移登记,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予以作废。特此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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